1. 使用本实验室,自觉遵守实验室使用守则和实验室管理制度。
2. 本实验室用于实验用家兔的饲养及实验相关操作。实验室内不能饲养除家兔以外的其它动物。
3. 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出本实验室。
4. 实验室内笼架、笼具等物品不能带出实验室,实验需要的动物固定架等简易物品可以向实验室的管理人员借用,用完后按规定及时归还。
5. 实验者保持实验室内的环境卫生。
6. 严禁实验人员在实验室内进行打闹、喧哗、斗殴等行为。
7. 实验室内不能使用明火及其它加热设备用于熬药。
8. 实验室内产生的尖锐物品垃圾放入锐器收集盒。
9. 实验室内产生的其它医疗垃圾放入医疗垃圾箱内。
10.水冲式兔笼架每天用水冲洗两次,其余时间关闭,以免过于潮湿对动物不利。
11.实验室内产生的动物尸骸及时装入医疗用的塑料袋内并放入指定的尸体储存冰柜内。
12.实验者妥善管理自身携带的物品,实验物品要摆放整齐。
13.实验结束后,收拾整理好实验所用的台面、物品、笼具等,打扫好实验室笼架、地面等清洁卫生。
14.以上所有条款由贵州中医药大学实验动物研究所解释。
贵州中医药大学实验动物研究所
2016年0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