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研究所简介 | 党建工作 | 机构设置 | 团队建设 | 科教服务 | 检测服务 | 科学研究 | 政策法规 | 新闻动态 | 下载中心 | 返回学校主页 
  新闻动态
您的当前位置是: 首页>>新闻动态>>正文
 
 
贵州中医药大学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实验动物安全管理要求
2020-02-27 16:0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贵安新区及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决策部署,确保防控期间我省实验动物安全管理工作稳定有序,为疫情防控相关科研和检验检疫的实验动物供应提供有力支撑,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措施要求,请各实验动物生产、使用部门把疫情防控作为近期实验动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落实主体责任。实验动物生产及使用部门要按照属地和主管部门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提高防控意识。切实提高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安全防护意识,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科学精准防控,扎紧防控关口。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硬隔离等措施,确保全覆盖、不遗漏。

三、加强流程管控。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要加强实验动物全流程监测防控,认真对实验动物生产、运输、使用等环节开展自查,特别是对实验动物饲料、垫料、笼器具等设施内外环境要落实专人定时进行严格消毒、灭菌,同时做好运输过程的防护管理。要严格执行实验动物尸体及其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制度,并做好记录。

四、强化教学、科研保障。在做好防控前提下,满足科研实验的顺利进行,优先保障新型冠状病毒科研和检验检疫等工作的实验动物供应,确保相关工作能够及时开展;做好教学实验动物的供应工作准备。

五、完善应急预案。检查完善实验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做到应防尽防。对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实验动物非正常死亡,尤其是批量死亡情况,要立刻报告主管领导,启动应急预案,按要求响应处置。

六、严格人员管理。在疫情期间,严格工作人员管理,加强网上办公,暂停与一线工作无关的其他现场工作,加强出入登记。

七、物资保障。在疫情期间,充分保障工作人员的工作防护、疫情防控及环境消毒所需要的防护用品和消毒药品,优先满足一线工作人员的防护物资。

贵州中医药大学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

2020年2月7日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实验动物研究所  版权所有